依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规定,龙岩市使用的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都是由福建省疾控中心通过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第一类疫苗由省疾控中心采购后通过疾控机构的冷链系统逐级配送至预防接种单位。第二类疫苗由县级疾控中心在省疾控中心公布成交品种目录内通过省级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采购,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者由其委托具备冷链储存、运输条件的企业配送至县级疾控中心,再通过县级疾控中心冷链系统配送至预防接种单位。
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发生后,市卫生计生委立即组织对全市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供应与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经查,龙岩市使用的百白破疫苗均由省疾控中心统一采购供应。据省疾控中心通报,福建省并未采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早前通报的效价指标不合格百白破疫苗,涉事疫苗对福建省无影响。各位家长可以放心到全市接种单位接种疫苗,接种完疫苗的儿童也可放心,不会对儿童健康产生影响。
同时,龙岩市没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的涉事批次狂犬病疫苗。虽长汀县曾于2018年3月以来先后三次采购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600人份(3000支),但这些疫苗都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且有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至7月15日还剩余2026支并已封存,已接种的该狂犬病疫苗未接到异常反应报告。其他县(市、区)都没有采购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
龙岩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23日